南都訊 記者張昊 通訊員趙紅波 鐘瑩瑩 近日,英德市人民法院對英德幼兒園校車悶死女童案作出一審宣判,隨車老師黎某和校車司機鄧某均構成過失致人死亡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和有期徒刑三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3年9月11日早上,黎某跟隨鄧某駕駛英德市某國際藝術幼兒園的粵A 54××6校車到接送點接學生,學生下車時,黎某沒有核實上下車學生人數是否一致,也沒有按規定上車檢查學生是否已全部下車,而司機鄧某停放車輛時也沒有檢查車上是否有遺漏學生就鎖好車門離開,致鐘某被遺漏在校車內直至下午3時許才被髮現,120醫生接報後到達現場證實鐘某已死亡。
  經廣東省英德市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鐘某符合中暑死亡。經廣東省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鐘某雙肺肺氣腫、淤血、水腫改變,死後多臟器自溶改變。
  法院認為:被告人黎某、鄧某無視國家法律,因疏忽大意造成一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了過失致人死亡罪。鑒於被告人黎某、鄧某歸案後均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及當庭自願認罪,且所在幼兒園與被害人親屬達成和解協議,積極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的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近親屬的諒解,依法從輕處罰,故作出上述判決。  (原標題:校車悶死女童 老師司機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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